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课程替代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仅限于因学籍异动和计划调整原因,只能选择替代课程补修和重新学习,从而造成的所修课程与专业培养方案不符需要替代的课程。

2.被替代课程指已经修过的课程但非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拟替代的课程指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的课程。

3.课程的替代要求被替代课程(已修课程)与拟替代课程的内容相符度达到90%以上,被替代课程(已修课程)的学时、学分大于或等于拟替代课程。

4.若两门以上的课程替代一门课程,按学分比例核算替代课程成绩。例如被替代课程A2学分)和B1学分)两门课程成绩分别为90分和75分,那么拟替代课程C3学分)课程的成绩为(2×90+1×75/2+1)=85分。

5.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籍科存档,一份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课程替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