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5-11-16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青农大教发[2015]4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各专业已经基本完成了专业自评工作,现就第二阶段(学校层面)的检查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方式
    学校层面的专业评估工作采取学校组织专家组听取专业自评汇报、进行专家质询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要求
    1.专业评估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学院的院长作为专业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协调实施专业评估工作,审核自评报告,并负责向学校评估专家组汇报自评情况。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原则,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专业剖析,总结专业办学优势和特色,查找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目标。
    3.各专业根据专业自评结果制作PPT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依据主要观测点全面介绍专业建设的现状,总结取得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改进对策。汇报结束后专家进行质询和交流,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安排
    1. 评估时间:2015年12月上旬。
    2. 评估专业分组
    第一组:理工组
    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方向))、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生物工程)、化学与药学院(材料化学、药学、功能材料、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
    第二组:农学组
    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烟草)、动物科技学院(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水产养殖学)、园艺学院(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园林与林学院(风景园林、园林、林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
    第三组:文科组
    外国语学院(朝鲜语、英语、日语)、艺术学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人文社科学院(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合作社学院(农村区域发展)、动漫与传媒学院(传播学、广告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联系人:隋仁东;联系电话:88030410

教务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