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6-06-24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校教师教学情况,发现优秀,查找不足,以便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教学氛围,逐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评教时间
    1.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从17周周末开始,截止到本学期结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2015级:17周星期六(2016年6月25日)至18周星期五(2016年7月1日)
    2014级:18周星期六(2016年7月2日)至19周星期五(2016年7月8日)
    2013级:19周星期六(2016年7月9日)至20周星期五(2016年7月15日)
    2.部分专业因在上述评教时间段内有教学实习尚未开始或完成,这些专业的评教时间推迟至19周星期六(2016年7月9日)至20周星期三(2016 年7月13日),具体专业班级由学院教学秘书通知。
    (二)评价对象及评教主体
    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本科生理论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实践课程评教分数,作为评估我校实验实践教学质量的依据,不作为教师评教成绩。
评教主体:全日制本科学生,含海都学院借读学生。
    (三)评教流程
    1、学生登录教务信息网
http://jwglxt.qau.edu.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2、点击“教学评价”进入评教页面
    3、分别点击“实验实习课结果评教”、“体育课结果评教”、“理论课结果评教”
    4、点击每一门课程后的评价按钮,在弹出页面中勾选不同的评价指标,保存;最后点击“提交”完成评教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动员。要召开班长、学习委员或全体同学参加的专题会议,充分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向学生讲解评教的目的、意义和评教注意事项,认真学习解读附件中的各类课程评价标准。务必要求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务必告知学生,学生评教工作有严格的保密制度,教师查询不到每个学生的评教打分,评教分数将在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提交后公布,学生评教不会影响教师对课程考试成绩的评定。
    (二)为了确保参评率,增强评教成绩的客观性和可信度,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查询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能选修下学期的全校公共选修课,教务处将向全校公布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名单。
    (三)严禁替代他人评教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人违反校纪的处分,并责令当事人重新评教。
    三、评价依据、分数计算
    (一)《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体育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实验实习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是学生评教的依据,各类评价标准均涵盖了一定数量的评价指标。
    (二)每项评价指标都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每项指标得分乘以一定权重后的累加得分即该位同学对该门课程的评教分(百分制),去掉所有参评学生评教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各5%后的平均值即为被评课程的最终评教分。
   

    联系人:隋仁东   电话:880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