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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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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我校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加强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切实保证实验教学稳定有序,本学期第七周和第八周,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员和教务处相关人员对全校实验教学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实验课教师到岗情况,包括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准备教师是否按时到岗;(2)课堂组织及运行情况,包括学生到课率、教师教学准备和教学态度;(3)教学过程是否按教学计划安排有序进行。
一、检查基本情况
教务处依据各学院提交的本学期实验教学课表对实验教学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覆盖到11个学院的76个实验课程,涉及到任课教师110余人。根据检查结果,实验教学整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学院实验课任课教师上课认真负责,教学秩序正常。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实验教学管理仍存在问题,部分教师私自调停课,导致课表上体现有课的实验室无人上课。
2.少数实验课任课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部分实验因实验素材准备不到位导致实验课不能按时进行。
3.个别学院上报的实验课表不准确,对于部分更改的课表没有及时通知教务处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重视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是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各学院要重视实验教学,充分认识实验教学是实现特色名校建设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实验课程的运行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我校将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实验教学管理力度,使实验教学检查常态化,并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希望各学院认真对待,做好实验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良性运转,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2.要重视实验课前准备工作。课前准备是实验教学的前提和条件,任课教师必须在正式上课前认认真真地对待,扎扎实实地做好准备工作。
3.强化责任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实验教学工作量、工作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等考核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增强教学工作责任感。
4.强化制度的学习。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青农大校字〔2015〕140号),在实验、教学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形成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秩序和氛围。
教务处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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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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