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22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按照《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指导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申报工作。同时,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对2011年印发的《农业部规划教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附件1)。现将有关申报事宜转发通知如下。
一、教材申报
(一)申报原则
1. 育人为本,质量为重。申报教材的内容体系应服务于学生全面发展,贴近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和吸引力、感染力,适应人才培养需要。教材的编校质量、印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服务产业,改革创新。申报教材要适应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吸纳现代农业科研成果,体现学科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保持科学性和先进性。鼓励在指导思想、体系结构和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的教材参与申报。
3. 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申报教材要以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精品教材、针对动手能力培养的实验实践类教材以及适应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教材为重点,体现专业特色、区域特色和层级特色。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的对象以已经出版的纸质教材为主。要求出版时间为2017年3月(含2017年3月)之前[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中的出版日期为准],包括已列入农业部“十二五”规划并已出版的教材。
2.计划新编的教材(不含计划修订的教材)也可参加申报,但已列入农业部“十二五”规划尚未出版的教材不得以计划新编教材申报。
3.非纸质教材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三)申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内容与行为,没有政治导向性错误。
2.所有申报教材必须符合《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指导方案》中确定的建设重点。教材出版单位原则上应为以出版农业图书为主的出版社。
3.优先考虑配套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教材。
4.每种教材除第一责任人(主编)所在单位外,参编院校原则上不少于三个。第一责任人(主编)应是专任教师,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四)申报办法
1.申报途径。所有教材由教材第一责任人(主编)填写申报材料,经其所在学院校审核后统一申报。
2.申报类型。所有教材必须按单册申报,不能以全册、成套或系列教材申报。
3.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教材必须填写《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3),允许另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计划新编的教材必须另附编写大纲以及讲义或样章;申报材料中注明有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必须另附资源概况介绍和资源样品。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4.材料报送。各学院62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材科,电子稿发送至2083378535@qq.com。
《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指导方案》、申报通知和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可在“全国农业教育教材网”(http://www.qgnyjc.com)上下载。
二、教材评审
(一)初评
农业部教材办公室组织农业部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并提出初评意见。
(二)公示
初评结果在“全国农业教育教材网” (http://www.qgnyjc.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单位名义出具书面材料直接向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反映。
(三)公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公布入选教材名单。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范围和条件择优申报教材,并加强申报教材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查。如在教材评审过程中发现申报教材或材料有人为造假情况,或申报组织有违规行为,将取消涉事教材的参选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教务处教材科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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