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青农大教发[2019]2号

    2019-02-21 10:01:59           浏览数:0

各学院(部) :

  听课工作是监控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将于近期发送给各教学单位,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老师开放,请各单位认真分析评教数据,以评教数据为抓手,切实做好本学期听课工作,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基本情况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学生评教总体参评率为96.77%,其中,学生参评率最高的三个学院为:农学院、园林与林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全校累计评价教师4375人次,评教平均分为91.19分(满分95分),其中,全校理论课平均评教分数为91.59分,实习实践环节课程平均评教分数为90.87分,理论课评教分数高于实习实践课程评教分数。在总体课程评教分数中,低于85分的有24门课程,占比0.55%,85分到90分之间的有333门课程,占比7.61%,其余的为90分以上。在计算每门课程的评教分数时,教务处对参评学生进行了全样本统计,同时去掉了参评学生评价分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剩下的分数取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评教分数。学生评教结果将于近期在教学管理系统里向教师个人公布。

  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安排

  (一)做好组织分工和听课工作计划

  各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听课工作组,负责本学院(部)听课计划的制定和听课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本学期的听课工作包括常规教学检查性听课和针对性跟踪听课两部分。

  1.常规教学检查性听课。根据《青岛农业大学领导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6〕122号)要求,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要进行常规教学检查性听课,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检查、指导与服务。各学院(部)要做好联系学院(部)校领导听课工作的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相关人员的听课工作每学期要达到如下标准:校级党政领导4次,教务处领导及相关科室科级以上工作人员6次,各学院(部)党政领导和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员6次。

  2.针对性跟踪听课

  各单位认真分析评教数据,深入挖掘数据内涵,用大数据指导教学,对于学生评教分数不理想的教师,听课工作组要进行针对性跟踪听课,通过跟踪听课,深入挖掘、分析查找授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达到帮助相关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助力教学新生态的形成。

  针对以上听课工作,各学院(部)和学校教学督导员要分别制定详细听课工作计划,包括听课工作组名单、授课教师、课程名称、授课时间、授课地点、上课学生座谈会安排以及听课工作组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安排等。各学院(部)听课工作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员要按照计划参加听课相关活动。

  (二)开展多形式教学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发挥“卓越教学奖”获奖教师的教学示范带动作用,提倡学院邀请“卓越教学奖”获奖教师到本学院讲授教学示范课;鼓励年轻教师或评教成绩不理想的教师以随堂听课、交流探讨等多种形式向获奖教师学习先进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切实做好教学整改工作

  任课教师要根据学院(部)听课工作组和校院教学督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改善教学态度,切实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各学院(部)要在学期末总结本学院(部)的听课工作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对策。

  三、听课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严格进行教学质量监控,高度重视听课工作

  各学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严格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实现对教学的动态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听课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抓手,通过听课工作,不仅能够发掘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而且能够加强教学经验交流,促进教学观念更新,强化教学的中心地位。各学院(部)领导和教师要加强对听课工作的重视力度,严格执行学校的听课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听课工作。对于听课工作开展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确保听课工作的覆盖面

  各学院(部)要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本学院(部)听课工作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员的听课工作要涵盖本单位40岁(含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讲授课程。对41岁(含41岁)以上教师讲授课程做好选择性听课。

  (三)做好听课信息反馈

  通过听课工作,听课人员要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发现优秀教师典范,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学院(部)要通过听课和调研活动,深入挖掘,认真分析查找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帮助教师制定整改提高策略,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四)听课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与总结

  各学院(部)要根据附件1-1格式每月填写上报听课进展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打印后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后上交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至827435160@qq.com,教务处将定期公布各学院(部)听课进展情况。

  教学督导要根据附件1-2格式每月填写上报听课进展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打印后由本人签字后随同听课记录卡一并上交教务处教学评估与督导科。

  学期末各学院(部)要依据附件2格式上交本单位听课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执笔。

  联系人:吴锦淑  电话:88030410

  附件1:听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2:学院(部)听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2019年2月20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青农大教发[2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