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19-09-09 10:31:44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合理利用时间,使部分学生在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以充足的精力投入到毕业生产实习过程中,学校决定继续对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结合《青岛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青农大校字〔2017〕62号)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秘书、学工办人员等组成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督查、论文质量检测、评估以及优秀论文评选等工作。
  (二)制定好学院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合理制订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体现:组织领导情况、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指导教师职责、学生职责、时间安排(包括教师立题、学生选题、下达任务书、中期检查、提交论文、论文评阅及论文答辩时间等)、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管理保障、运行保障等)以及经费预算等,具体格式见附件1。
  要从实际出发,分两个阶段两个批次安排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第一阶段:2019年9月-2020年3月,主要针对不考研的学生;第二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5月,针对在第一阶段未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学生。2020年6月,开展毕业论文的抽检、答辩和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三)做好师生思想动员工作
  学院需分别组织召开全体指导教师和全体毕业班学生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学习《青岛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青农大校字〔2017〕62号)和《青岛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7〕63号),传达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使广大师生统一认识,了解相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要求全体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捏造数据、恶意篡改、抄袭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生和指导教师相应的处分。
  (四)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切实安排好导师遴选、立题、审题、任务书下达、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设计)答辩及论文装订等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及材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具体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1.下达任务书(附件2):2019年10月18日(第八周周五)前完成。
  2.撰写开题报告(附件3)及开题:2019年11月1日(第十周周五)前完成。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写作:2020年3月底完成。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2020年6月中旬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2020年6月中旬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
  1.下达任务书(附件2):2019年12月31日(第十九周周二)前完成。
  2.撰写开题报告(附件3)及开题:2020年2月底前完成。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写作:2020年5月中下旬完成。
  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020年6月中旬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2020年6月中旬完成(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院上交材料安排
  1.2019年10月18日前:上交《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书》。
  2.2020年6月下旬:上交《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2020年7月上旬: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由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要适中。学院应鼓励或激励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务必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二)为强化工科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对接国家质量目标和工程教学专业认证标准,工科专业应提高毕业设计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比例。
  (三)学院要认真审核指导教师提交的任务书,确保立题的意义、难度、工作量等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确保落实任务书提出的工作要求。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由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由学院领导审核后,由学院盖章存档。
  附件:
  1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书
  2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3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