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2022-06-23 16:00:44           浏览数:0

 

各学院(部):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材开始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以及我校印发的《青岛农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青农大校字[2021]170号)文件要求征订和选用教材。

一、教材选用范围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精神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的文件精神,开设“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全部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见附件)

2、其他课程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的,要提前半年提交申请,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各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材选用审核。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等要求提出选用意见,经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备选教材,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学院(部)教材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备选教材进行意识形态和学术性审核(马工程重点教材不用审查),确定本单位教材选用结论,并在《教材选用审查表》上签署意见,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任课教师按课程号和书号将审核通过的教材录入教材征订系统。

2、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各学院(部)对本单位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图片或截图生成PDF文档报教务处,打印《学院(部)教材征订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3、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由学校教材领导工作小组专项复查。

4、教务处对经由上述程序审议的教材进行教材征订。

三、注意事项

1、教务处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任何学院(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辅材料。

2、每门课程限征订一种教材,如确需征订其他教辅教材,任课教师须填写《教辅教材征订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部)教材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如果不经审批不予征订。

3、同一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种教材。

4、教师用书随学生用书征订,不单独征订不同于学生用书的教材。教师用书原则上只在更换教材或者版次更换时重新给与征订。

5同一课程跨学期上课请勿重复订购教材

6、教材征订入口:https://jwglxt2.qau.edu.cn/textbook/

7教材征订按照课程号录入,同一课程号的不同教学班由一位教师征订教材,其他教师不用重复登录征订

8、教学秘书请注意,教学任务有任何修改或增删都可能影响教材征订,应通知任课教师重新登录查看。

9、教材征订系统开放时间:2022.6.24-2022.6.30因教材征订模式变化,系统关闭后无法重新开放!

各学院(部)的公示材料和教材征订汇总表请在202275日前提交教务处。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2623



  

  • 上一篇: 没有了
  •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