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通知

    2020-04-09 23:56:53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确保及时、准确下达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请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核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2016-2019级所有专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及以后学期教学计划。

2020级启用新版培养方案。2020级第一学期的课程待培养方案完成后录入并下达。

    二、核对依据

2016-2019级依据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2020级依据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核对。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核对内容

核对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中的课程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设学期、开设课程的考核方式等信息的核对。

注意:拆分学院涉及的课程请务必核对清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及实践开课学院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及实践课程开课单位改为:学工部。《创业基础》及实践开课单位改为:创新创业学院。

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动漫与传媒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及以后年级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调整到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调整至第二学期。

系统中已批量修改。各专业负责人核对过程一定要注意。

第一学期不可以开设选修课程。

(二)教学计划核对要求

教学计划在教务系统中生成后,请各专业负责人根据纸质版本的培养方案认真审核,确保教学计划中课程信息的准确性。由于涉及学分制收费,请各专业负责人务必确保教学计划准确无误。

为确保学分制收费的准确性,2016级至2019级教学计划不允许增减课程(包括必修和限选)(请各专业负责人务必保证教学计划准确)(下任务后有问题的课程不允许调整学期或者删除)。

2019级新增马业科学、工程造价(3+2)、动物药学(3+2)、农学(公费农科生)、农业资源与环境(公费农科生)、动物科学(公费农科生)、植物保护(公费农科生)七个专业方向,请专业负责人按照步骤首先在系统将培养方案中后续学期录入,再在计划中生成。

(三)专业负责人及教学院长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2说明。注意:请用专业负责人账号和密码登录,不要用教师个人的账号密码(没有专业负责人专用的账号密码的,请联系姜永进(5895740813853264574)设置)。

四、其他说明

1如确实有教学计划变动需求,请提交纸质申请表,并在系统中进行微调,教务处将审核具体情况,并给予批示。未提交纸质调整单的一律不予批准。

2.《形势与政策》课程自2016级开始开设学期改为第1-4学期,只在第4学期提交成绩。

3.鉴于部分教师系统兼容性差,无法审核。现将兼容性设置相关办法添加至附件3,请各位教师查看。

4.如专业负责人没有相关专业的最终版本培养方案,请联系教务管理科曲韵笙。

5.系统将于2020417日下午5:00前关闭。各学院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核对结束后请各学院上交纸质版本的教学计划核对表,并签字盖章。(疫情期间,可以提供照片)

附件1:培养方案录入及审核流程及要求

附件2:教学计划审核流程及要求

附件3:强智教务系统兼容性设置

附件4:各学院教学计划核对表

 

联系人:曲韵笙 联系电话:13792432234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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