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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6-26 00:00:00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76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2016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中(见附件1)遴选推荐。
2.涉密论文不得申报。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二、评审推荐程序
1. 学院评审推荐:请各学院精心组织、认真评审,向学校推荐高质量的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数额为各学院2016届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30%(见附件2)。
2. 学校评审推荐:学校成立农学、工学、理学和文科4个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小组按照一定比例从学院推荐的学士学位论文中择优评选出参评论文,共15篇,上报山东省学位委员会
三、评选标准
1.选题恰当,观点正确,论据充实,论述充分;
2.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独立见解或创新性,有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材料详实,数据可靠;
3.结构完整、严谨,布局合理,思路清晰,文理通顺;
4.论文格式规范,图形、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5.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重复比小于30%
6.无乱码、文字颠倒、语句不通,无将文字、图表、数据等内容转换成图片等恶意篡改现象。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2. 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和纸质稿;
3. 具体要求:论文(设计)仅包括封面(格式见附件4)、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不得出现学位论文的作者、导师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
       五、材料提交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报送,请各学院于201775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将材料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科(教学楼A115)。
 
联系人:翟崑 联系电话:88030402
     
 教务处
                                          20176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