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针对2019届预计毕业生学业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本届毕业生在本学期末给予一次自修考试的机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自修考试报名范围(仅限必修课程)
1.对于上学期以前(包括上学期)所修的必修课程因教学计划变更等原因未能重修的课程。
2.对上学期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因课程开课学期的原因,本学期无法重修的课程。
3.因考试违纪、作弊的课程,未参加重修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此前经重修仍不及格的以及正在重修的必修课程,不在此次报名范围。放弃本次机会的,学校在毕业前将不再给予考试机会。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学生登陆自己的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自修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2018年11月16日中午12:00。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本次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最高不超过70分。
2.本项工作政策性较强,请学院通知到每一个学生,符合条件的同学认真做好复习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