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2016-08-19 00:00:00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青农大教发[2016]24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审核评估。教学运行是审核评估工作重中之重的一项内容,教学运行质量直接关系到审核评估的结果。听课工作是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抓手,切实做好本学期听课工作是迎接审核评估的重要一环,为了深入做好迎评工作,结合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基本情况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总体参评率为98.09%,其中,参评率最高的三个学院为:园林与林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全校累计评价教师4606人次(同一教师承担同名课程都只统计成一个评教分数),评教平均分为91.62分(满分为95分),其中,全校理论课平均评教分数为92.01分,实习实践环节课程平均评教分数为90.93分,理论课课程评教分数高于实习实践环节课程。各评教分数段所占比例为:≥92分占52.32%;<92分且≥90分的占42.53%;≥85分且<90分的有283门课程,占6.14%;<85分的共有5门课程,占0.1%。在计算每门课程的评教分数时,教务处对参评学生进行了全样本统计,同时去掉了参评学生评价分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剩下的分数取平均分即为该教师的评教分数。
经过汇总,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成绩按学院(部)进行排序,各学院(部)学生评教成绩居后5%的课程共计113门次(具体明细随通知以书面形式分别发给各单位)。
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安排
(一)做好组织分工和听课工作计划
各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听课工作组,负责本学院(部)听课计划的制定和听课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本学期的听课工作包括学生评教分数后5% 课程的跟踪听课和常规教学检查性听课两部分。
1.学生评教分数后5% 课程的跟踪听课。听课范围是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后5% 课程,被听课对象是本学期继续主讲该课程的学生评教后5% 教师。听课人员包括学院(部)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秘书、学生评教后5% 课程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和学校教学督导员,以上人员的听课活动要涵盖本学院(部)所有评教分数后5% 教师的同门课程。
2.常规教学检查性听课。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的规定》要求,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要进行常规教学检查性听课,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检查、指导与服务。各学院(部)要做好联系学院(部)校领导听课工作的联络、组织和协调工作。相关人员的听课工作要达到如下标准:联系学院(部)的校级领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务处领导及相关科室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学院(部)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针对以上听课工作,各学院(部)和学校教学督导员要分别制定详细听课工作计划,包括听课工作组名单、授课教师、课程名称、授课时间、授课地点、上课学生座谈会安排以及听课工作组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安排等,并于8月29日(第二周周一)前将听课工作计划(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教学评价与督导科。各学院(部)听课工作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员要按照计划参加听课相关活动。
(二)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听课工作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员要深入课堂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向教师反馈听课评价意见。对于学生评教后5%课程,一定对准课程、对准主讲教师,通过跟踪听课,深入挖掘、分析查找学生评教后5% 课程相关教师学生评教成绩低的原因,认真填写评议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老师反馈。学校教学督导员同时向教务处反馈听课评价意见。
(三)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活动来提高教师授课水平
1. 召开听课学生座谈会。各学院(部)听课工作组要组织召开学生评教成绩后5% 课程听课学生的座谈会,规模不要大(学生干部和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即可),交流要真诚,深入了解和分析相关课程评教分数低的确切原因。学院(部)要通知学校督导员参加学生座谈会。
2.发挥一线教学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和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得者等)的教学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年轻教师或评教成绩后5% 的教师以随堂听课、交流探讨等多种形式向一线教学优秀骨干教师学习先进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做好沟通交流工作
各学院(部)听课工作组要和学生评教后5% 课程任课教师进行一次深入的沟通交流,目的是帮助任课教师共同查找学生评教成绩低的原因,制定提高策略,达到帮助相关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座谈会的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要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教学评价与督导科,会议记录在会后一周内报送教务处。
(五)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任课教师要根据学院(部)听课工作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改善教学态度,切实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各学院(部)要在学期末总结本学院(部)的听课工作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
三、听课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严格进行教学质量监控,高度重视听课工作
各学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严格进行教学质量监控,实现对教学的动态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听课就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抓手,通过听课工作,不仅能够发掘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而且能够加强教学经验交流,促进教学观念更新,强化教学的中心地位。所以,各学院(部)领导和教师要加强对听课工作的重视力度,严格执行学校的听课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听课工作。对于听课工作开展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年度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二)确保听课工作的覆盖面
各学院(部)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本学院(部)听课工作组和学校教学督导员的听课工作要涵盖本单位每一位评教分数后5%的教师和40岁(含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讲授课程。对41岁(含41岁)以上教师讲授课程做好选择性听课。
(三)做好听课信息反馈
通过听课工作,听课人员要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四个方面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发现优秀教师典范,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学院(部)要通过听课和调研活动,深入挖掘,认真分析查找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帮助教师制定整改提高策略,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努力提升教学水平。
(四)听课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与总结
各学院(部)要根据附件2-1格式每月上报听课进展情况,教学督导要根据附件2-2格式每月上报听课进展情况,教务处将定期公布各学院(部)和教学督导听课进展情况。
学期末依据附件3格式上交跟踪听课工作报告,报告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执笔。
联系人:吴书光 电话:88030410 
(五)第六届“教学能手”评奖听课工作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第六届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青农大教字[2]号)》要求,本学期将继续组织督导员对参评第六届“教学能手”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工作,具体听课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妮妮 电话:88030407 
附件1:学院(部)学生评教后5%课程跟踪听课计划安排表
附件2:听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3:学院(部)听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附件4:近两学期各学院(部)学生评教分数后5%教师及课程统计表
                            2016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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