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2017-06-02 00:00:00           浏览数:0

 

 

各教学院(部):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青农大校字〔201755号)的文件精神,各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结合修订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6]16号)要求,提交省教育厅的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目前,全国将实行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山东省将实行专业+学校的招生方式。学生直接按照专业进行报考,各高校将按照专业排名先后,依次录取。省教育厅将要对全省专业进行排名,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是今后专业排名的主要依据,此次招生改革,尤其凸显了培养方案的重要性。
二、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培养方案论证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学院在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深刻剖析本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中暴露出现的问题和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优势和不足,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尤其要深入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和科研院所,通过广泛征求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校学生的意见,进一步厘清思路。要吸纳本次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借鉴其他高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点,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杜绝因人设课、重复设课(包括内容重复),要突破学科人才培养的老路,强化创新创业教育。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联系校领导参与的专业及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指导、审议,形成论证报告。各专业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打印出纸质版,由学院院长、负责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签名后方可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三、精心组织,确保进度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充分考虑学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严格按进程完成各个环节的任务。
 
 
联系人:曲韵笙        联系电话:88030403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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