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此表仅限于不能正常通过学位审核的学生,因符合《青岛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青农大校字〔2017〕119号)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2.申请表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交教务处。
    3.教务处在每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受理申请。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