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结业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的通知

    2018-06-27 10:42:14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18届结业生学业情况,有部分学生需选择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来完成学业,现将有关延长学习年限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达不到毕业条件的(结业);

    2.因平均学分绩点不够而未授予学位的;

    3.最长修业年限内往届结业的或不授予学位的;

    4.不欠学费(包括书费、住宿费)。

    二、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须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由所在学院同意,并经教务处批准。各学院将报名学生按附件2《2018年青岛农业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汇总表》格式汇总后报教务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jwchu@qau.edu.cn(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申请)。延长申请须在8月29日前提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

    四、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学费按所修学分全成本收取,食宿费自理。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初到校办理选课缴费手续。具体选课、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五、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管理仍由原学院负责。

    六、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原则上应坚持在校学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须向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批准交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应严格规范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对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给予重点帮助指导。

 

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22018年青岛农业大学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