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的通知

    2022-05-27 08:31:24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22届及往届学生学业完成情况,有部分学生需选择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来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达不到毕业条件的;

      2.因平均学分绩点不够而未授予学位的;

      3.最长修业年限内往届结业的或不授予学位的;

      4.延长时间为半年至一年(建议一年),一年后仍然达不到毕业或授学位条件的需重新申请;

      以上有欠费(包括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情况的,不允许申请。

      二、申请方式及类别

      1. 在允许修业年限内的2019以往毕(结)业学生办理离校延长学习年限,学费按所修学分全成本收取。

      2. 自2020届毕(结)业学生开始,学生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对于所缺学分在1至10学分的学生必须离校,经学生申请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学生可在允许修业年限内申请离校延长学习年限。离校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的一切待遇,需缴纳所修学分学费。

      所缺学分在20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原则上须在校延期修读;所缺学分在11学分及以上的学生可选择在校或离校延长学习年限。在校延长学习年限收取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

      三、申请时间及要求

      1.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需交学信网同版、带背胶的纸质学历照片(照片按证书数收取,自行上交的请背面注明姓名与学号)。
      鉴于往届学生因学历照片不足而出现所交照片大小不一、清晰度与质量不佳等问题,学生可使用原图像采集单位按照“2寸8张带背胶数码彩照,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信息”的标准统一印制,图像制作费10元/人。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上交方式
      统一印制缴费方式及要求如下:

      (1)搜索微信公众号“青聪拍”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关注微信公众号。

            

      (2)进入首页选择左下方的“其它服务”点击“自助交费”。

      (3)选择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农业大学,输入相关信息(其中学号、姓名必须填写正确)。

      (4)点击确认交费。

      2.申请在校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6月6上午10:00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并编班后填写附件26月7日前将学院盖章的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及附件2纸质版报教务处审批;附件2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qndxj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离校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8月26前将附件3纸质稿(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如不统一印制照片的学生将学信网同版带背胶纸质照片一同交学院。学院审核后填写附件48月30日前将学院盖章的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附件4纸质版报教务处审批;附件4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籍科qndxj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2022届离校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

      五、离校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选课、缴费。具体选课、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在校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编入2023预计毕业班级进行课程修读。

      六、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管理仍由原学院负责。

      七、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原则上应坚持在校学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须向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批准交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应严格规范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手续,对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加强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的学业指导

 

教务处

    2022527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在校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附件2.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在校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汇总表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离校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附件4.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离校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汇总表

  • 上一篇: 没有了
  •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