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09:54:43 浏览数:0
各学院(部):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组织2025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的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为人正派、工作认真、坚持原则,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优良的师德;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3.连续5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无行政职务,热心于教学督导事业;
4.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有一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验;
6.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有奉献精神,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各学院(部)执行和落实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管理与组织、教学运行与规范、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根据学校安排,参与各种教学相关评估检查活动,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和教学比赛的选拔评比活动;
3.积极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组织、课程思政、教风学风、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考察,发现教学先进典型,查找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每学期听课(包括理论、实验、实践)不少于32学时,其中平度校区听课不少于8学时,实验实践课听课不少于4学时;
5.听课的课程类型包括思政课和专业课,听课后须填写听课记录,完成课程评价,并与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探讨;
6.参加教学档案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教学秩序检查、考试巡查等活动;
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宜
1.校级本科教学督导选聘采用教师申请,学院(部)审核推荐,学校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2.鼓励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离退休教师申报。
3.各学院(部)推荐1-2名,于3月14日前将签字盖章的《青岛农业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登记表》报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联系人:吴锦淑 联系电话:58957256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校级教学督导员推荐登记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