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17:00:17 浏览数:0
各学院(部):
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教材开始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通知(教材[2019]3号)(附件1)文件要求,教材选用遵循“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选用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性,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先进性。教材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
二、教材选用范围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精神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的文件精神,开设“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全部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见附件2)
2、其他课程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的,要提前半年提交申请,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严格审查。
三、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等要求提出选用意见,在教材征订系统填写要选用教材相关信息后打印《青岛农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单》,经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审定,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学院(部),经学院(部)领导研究同意、签字后方可予以征订,教材选用审批单学院留存备查。
2、学院(部)审核本学院教材选用审批单无误后,打印《学院(部)教材征订汇总表》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提交的教材征订汇总表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4、对经由上述程序审议的教材进行教材征订。
四、注意事项
1、教务处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任何学院(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兜售教材或教辅材料。
2、各学院教材的征订、使用应具有延续性和一致性,若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不同于上一级学生所使用的教材,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填写《教材更换申请表》(附件4),经教研室研究审定,报教学院长审批后,方给予征订。
3、每门课程限征订一种教材,如需征订其他教辅资料,任课教师须填写《教辅材料征订申请表》(附件3),经教研室研究决定,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4、同一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种教材。
5、教师用书随学生用书征订,不单独征订不同于学生用书的教材。
6、同一课程跨学期上课请勿重复订购教材,不要漏订教材。
五、教材征订程序:
1、教材征订入口:https://jwglxt2.qau.edu.cn/textbook/
2、教材征订时间:2020年7月2日—8日
3、若同一课程(按课程号)有若干教学班,指定教材时要特别注意适用范围,请认真查看网页标识及说明;若多名老师承担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学班,指定教材前必须和其他任课老师沟通,避免漏订(注意:指定教材以教学班为单位,要特别注意适用范围)。
4、若一门课程需指定多本教材(大学英语),每次操作指定一本,需重复操作。
5、教师完成选用教材后,下载“教材选用审批单”交所在学院审核。
6、教学秘书请注意,教学任务有任何修改或增删都可能影响教材征订,应通知任课教师重新登录查看。
各教学单位认真从系统汇总本学院的教材征订表,汇总无误后在7月10日前提交由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学院章的纸质版至教务处。
附件:
教务处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