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4-12-02 16:15:11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规定,经研究,拟组织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立足国家教育教学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向教育教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促进教育教学深度变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

  二、课题类型及限额

  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青年重点、青年一般)、对口支援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共计5个名额。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 重点课题主持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中级职称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科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人员。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4年11月6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4.不得以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申报。

  (二)选题要求

  1.依照《选题指南》,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重点拟定题目,应尽可能避免与《选题指南》重复。

  2.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12月4日前主持人通过教研平台 http://qaujypt.chaoxing.com(使用超星/学习通账号登录,特别提醒:登录账号所属人默认为项目主持人)提交申报书及活页(见附件),12月5日上午9点前各单位完成审核并将电子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送到qaujwcjyk@163.com。

  五、注意事项

  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课题管理,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的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相应核减单位申报指标。

  联系人:赵玉婷  联系电话:58957269

  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