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延期和2022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4-07-24 09:23:18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了检查2019年延期和2022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和凝练课题的研究成果,切实发挥成果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和成效,现对2019年延期和2022年教学研究项目(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条件

  (一)必须完成课题申报书中所列指标。

  (二)2019年延期课题:重点项目要求任务期内必须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杂志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见刊为准),一般项目必须发表与与本项目相关的教研论文至少1篇(见刊为准)。

  (三)2022年课题:项目研究成果需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推广应用,并且教学效果评价良好;项目在研期间项目组成员前三位必须发表与本课题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见刊为准)。

  (四)如未达到结题条件,2019年延期课题将给予撤销,2022年课题组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2),延期申请书需由课题负责人和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五)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撤销该课题。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一)课题组自查并整理结题验收材料

  各课题组对照立项申报书的研究目标和研究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并整理以下材料:

  1.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3,以下简称“结题验收报告书”)。

  2.撰写《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附件4,以下简称“课题研究报告”)。

  (二)学院验收

  由学院和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形式由学院自行决定),并给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是否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达到学校的验收标准;

  2.对研究成果水平给出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课题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院和相关单位将验收通过的课题的有关材料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三)学校复审

  教务处对通过学院验收的课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课题统一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于9月6日前完成课题验收工作,项目主持人通过教研平台http://qaujypt.chaoxing.com(使用超星/学习通账号登录,特别提醒:登录账号所属人默认为项目主持人)提交盖章签字版结题书和支撑材料。

  (2)9月9日前,各单位管理员登录教研平台http://qaujypt.chaoxing.com进行审核提交,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份,逾期视为放弃。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并切实做好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对于研究进展缓慢或研究不力的课题,各单位要做好课题研究的督促工作。

  联系人:赵玉婷 联系电话:58957269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延期和2022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材料

  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2019年延期课题一览表.docx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4: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延期申请书.doc


附件5: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