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11:22:58 浏览数:0
各学院:
《创业基础》课程是面向所有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课程,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必修课程体系。为进一步推进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现决定在校内选聘创业基础课程授课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承担的课程
课程名称:《创业基础》、《创业基础》实践教学
课程性质:通识必修课
学分/学时:2个学分/32学时
开设对象:全校学生
课程简介:《创业基础》课程是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通识必修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主渠道。课程针对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最新发展趋势,融合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指导的先进成果,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注重参与式、体验式、项目化、讨论式、混合式的教学方法,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选聘范围
各学院专业课教师
三、选聘数量
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各学院选聘人数不得低于分配名额。(见附件1)
四、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感兴趣,积极投入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理解到位,具有较好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素养;
4、熟悉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前沿研究,能够结合专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5、具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或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者优先选聘;
五、选聘程序
1、采取学院推荐、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2、应聘教师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创业基础>课程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学院进行审核推荐,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创业基础>课程授课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登记表、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qdndcxcyxy@163.com,并将申请登记表、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送至知行楼315A。
六、管理及待遇
1、选聘的授课教师由创业基础教研室负责管理。
2、凡受聘为《创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的,需要参加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课程培训、教学研讨等活动,并承担本学院学生《创业基础》课程授课任务。
3、依据教师的实际工作量统一进行工作报酬核算,发放教学业绩绩效。
4、选聘的授课教师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教学改革项目、教学研究项目以及相关课题的申报。
联系人:嵇安奕 联系电话:58957065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