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12-02 09:07:37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21】14 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根据附件名额分配,安排教师进行注册学习。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学院名额分配

  教务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