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2020-05-20 10:39:06           浏览数:0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依据《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教民中心函〔2020〕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16 号)(见附件1)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1.教育教学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案例等。

  2.教研科研

  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3.教学资源

  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4.其他

  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三、注意事项

  1.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2.成果均须以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成果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和相关单位统一部署

  各学院及时传达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认真研究立项指南,积极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活动。

  2.项目申报

  申请者按照通知(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

  3.项目评审

  各学院完成项目推荐评审工作,遴选出选题好、质量高、可培育的优秀项目,名额不限。

  2020年5月29日12点前,由各学院统一将学院遴选、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见附件3)和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题目+申报者名字命名)发送至zhaoyt027@163.com,纸质版一式六份交至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

  4.上报材料

  2020年6月3日,学校向教育厅报送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赵玉婷 联系电话:58957269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青岛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