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6-06-17 15:10:57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精神,结合青岛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开展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数量

  本年度课题设重点、一般规划、高校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评价体系专项(以下简称高校专项)、数智赋能教育专项、教师专项五个类别。我校本年度拟推荐5项,其中青年负责人至少1项,鼓励申报高校专项课题。

  二、课题选题

  重点、高校专项课题选题均参照《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一般规划课题、数智赋能教育专项课题、教师专项课题,可参照《选题指南》,也可以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专长拟定题目。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质量

  申报课题要突出问题导向,问题阐释清楚详细、论证科学系统、表述严谨规范,体现必要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推广性。各单位要把课题申报的过程作为诊断发展问题、明确发展方向路径、寻找改革突破口和增长点的过程,认真做好调研、文献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二)申报条件

  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青年课题负责人不超过35周岁(1991年5月以后出生)。

  高校专项课题由在青高校、在青高等教育机构申报,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鼓励高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协同申报;课题组须有至少1名来自行业企业或产业联盟的专家。高校专项课题负责人须保证预期成果达到以下要求:重点课题须形成可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决策参考或实施方案,一般课题须形成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或改革建议;所有课题均须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政策建议报告、1套该领域地方政府评价高校指标体系,1篇格式规范、改革建议清晰有效的学术论文(不少于3万字)

  尚未结题的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全国、山东省、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在研或已结题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不得以相同内容继续申报;校级领导不得申报教师专项课题。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如发现上述情况,青岛市教育局将通过公开渠道通报取消申报人及我校三年(含当年)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6月30日16点前使用学习通账号登录学校教研平台(http://qaujypt.chaoxing.com),上传《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6月30日17:00前,各单位管理员登录教研平台(http://qaujypt.chaoxing.com)进行审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牛婷婷、赵玉婷  联系电话:58957269

  教务处

  2026年6月17日


青教办字〔2026〕7号附件2: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青教办字〔2026〕7号附件1: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