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21:06:39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5 号),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各教学单位要提高认识,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并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教师参训情况报送至教务处,邮箱qaujiaoyan@163.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教务处A115。
教务处
2022年8月4日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