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创新实验班实施动态调整的通知

    2024-08-29 14:06:10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创新人才实验班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190号)第五章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创新实验班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对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等进行学年考核,未达到要求的退出实验班,转到同一专业的普通班继续完成学业;对普通班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考核合格后,报教务处批准,可补充进入实验班。退出及选拔机制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完成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选拔调整

各学院根据创新班实际情况制定的《退出与选拔机制》,确定《2023级创新实验班学生调整实施方案》,完成创新班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综合素质等学年考核,确定并填写《退出创新班学生汇总表》(附件1)。

各学院根据退出情况,向同一专业普通班公布《2023级创新实验班学生调整实施方案》、选拔名额及报名方式。各学院选拔并填写《进入创新班学生汇总表》(附件2)。

9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级创新实验班学生调整实施方案》、《退出创新班学生汇总表》与《进入创新班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交学籍科,电子版发qndxjk@163.com

二、学籍调整

教务处于99日至10日完成学生专业班级调整,以便学生完成新学期选课。具体选课安排见教务处学籍异动学生选课通知。

创新实验班和普通班培养方案不同的,按照调整后的专业班级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各学院做好退出与进入创新班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附件1.退出创新班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2.进入创新班学生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