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助教工作的通知

    2023-08-21 14:14:09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为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农大校发〔2016〕120号)规定,新入职教师入校第一年应承担助教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助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工作实施对象

  2022年下半年以来新应聘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无高校本科教学经历,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岁以下的新入职教师(包括已开始开展助教工作,但未满2学期者,或之前助教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二、工作要求

  1.新入职教师承担助教工作,应在进校后第一年完成,所助教课程为不少于32学时的一门本科课程。

  2.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助教工作。助教教师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助教工作计划书》(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

  3.聘任的助教导师须满足规定条件,且本学期至少开设一门开课单位为本单位的本科课程(不包含文化素质教育课)。一名助教导师只能指导一名助教。

  4.助教教师应全程听课,以了解掌握助教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组织形式,该指标将作为助教考核及助教工作量核准的主要依据。学院须组织助教及导师填写《助教导师及助教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2,本学期首次参加助教工作者须在备注栏注明),并汇总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8月30日17:00前,将《助教导师及助教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新入职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wcjykqau@163.com。

  联系人:赵玉婷    联系电话:58957269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