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工作的通知

    2022-03-02 11:18:27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农大校发〔2016〕120号),为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适用学校教学工作,入校第一年应参加助教工作,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助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工作实施对象

  2021年以来新应聘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无高校本科教学经历,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岁以下的新入职教师(包括已开始开展助教工作,但未满2学期者,或之前助教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二、工作要求

  新入职教师承担助教工作,应在进校后第一年完成,所助教课程为不少于32学时的一门本科课程。

  1.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助教工作。助教教师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助教工作计划书》(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

  2.聘任的助教导师须满足规定条件,且本学期至少开设一门开课单位为本单位的本科课程(不包含文化素质教育课)。一名助教导师只能指导一名助教。

  3.助教教师应全程听课,以了解掌握助教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组织形式,该指标将作为助教考核及助教工作量核准的主要依据。学院须组织助教及导师填写《助教导师及助教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2,本学期首次参加助教工作者须在备注栏注明),并汇总交教务处。

  三、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3月8日17:00前,将《助教导师及助教课程信息一览表》(附件2)和《新入职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qaujiaoyan@163.com。

  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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