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14:36:41 浏览数:0
各学院(部):
为推进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的范围为全校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以《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青农大校字〔2022〕52 号)中“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为准。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达到认定资格的申请人向学院(部)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部)初审
各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审核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排序
学校会根据申请总数对名额进行总体把握,请各学院(部)按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二)材料提交
以学院(部)为单位于9月26日前提交所有申请人员的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至教务处,纸质版须按要求签字并盖章,电子版发送至shnyxx@126.com。
联系人:吴锦淑 联系电话:58957256
教务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