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期微调的通知

    2026-05-12 14:54:06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及山东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人才能力结构的需求,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双优”工程)部署,进一步强化我校“以产业为根、应用为导向”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决定对2024版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中期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立足我校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聚焦“培养兼具技术研发能力、工程实践能力、产业适配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这一核心目标,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强化课程体系的应用性、前沿性、交叉性和智慧化特征,全面推进“人工智能+”专项行动,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度适配。

二、调整重点

本次中期调整在保持培养方案基本框架稳定、毕业总学分不变的前提下,重点对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各专业应在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需求,进一步明晰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保目标定位清晰、培养路径明确;理工类专业突出复杂工程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经管文法艺类专业突出综合实务应用与决策解决能力;农科类专业突出耕读素养、现代农业技术应用及产业一线实操能力;所有专业均应强化数字化工具、信息技术素养、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的培养。

(二)深植学校文化与课程思政融合

将学校“三风一训两精神”(校风、教风、学风、校训、莱农精神、新时代青岛农大精神)、创业先辈事迹、师生先进典型事迹、优秀校友事迹等文化资源深度融入课程思政,贯穿课堂教学全过程,并据此修订完善教学大纲,每门专业课程中至少融入1个及以上校史文化类课程思政案例,明确文化融入的具体内容与教学方法,确保文化育人可操作、可落地。

(三)优化应用型课程体系

1.强化产教融合课程开设力度

进一步落实每个专业开设两门必修产教融合课程的要求,企业导师参与授课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30%。推动生产案例转化为教学案例、企业项目转化为实训项目、岗位要求嵌入能力培养,落实项目式、案例式、任务驱动式教学,切实对接产业真实需求。

2.试点运行任务式教学模式

全校遴选510个创新实验班专业,每专业优选1门核心课程试点任务式教学,将企业真实任务(或高度仿真任务)引入课堂,生产全流程嵌入教学环节,鼓励在企业生产现场授课。学生结课成果以产品、工程样件、解决方案、软件系统、商业计划书等可交付成果为主要评价依据。

3.考核改革突出应用导向

加强课程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改革,注重应用能力考核。所有专业核心课程须加强过程性考核,将应用能力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产教融合课程、任务式课程须引入企业导师参与终期考核,企业评价占最终成绩的比例不低于20%

(四)完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

通识课程:各专业根据学科领域特点,在“通用+特色”框架下至少开设1门学科类人工智能通识选修课程;

学科(专业)基础课:设置1门本学科与AI融合的课程(如“智慧农业导论”“智能财务基础”等),或对现有导论、进展课程进行数字化升级;

专业课程:优选1-2门专业核心课程进行“人工智能+”融合改造;

专业拓展课程:设置由3-5门课程组成的“人工智能+”课程模块,全面提升学生人工智能素养;

实验实践环节:各专业应校企共建不少于一个智慧农业或数字化领域标杆企业实习基地。鼓励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智慧实验实践教学基地开展项目式、场景式、沉浸式实践教学,各专业应明确智慧化实践内容(如AI教学应用场景、虚拟仿真实验、智能设备操作等),每年至少组织1次赴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或产业数字化标杆企业的现场实践。

(五)强化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紧扣应用型高校实践育人要求,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实践比例,使其占总学时不低于50%。重点打造智慧化综合性实践项目,鼓励与产业学院、合作企业联合实施。引导学生深度参与产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优先采用企业真实课题,打通“科研成果→生产实践”最后一公里。

(六)全面落实上级文件要求

1.增设《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课程

经济学学科门类各专业应将《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列为专业必修课程(学时:32学时,学分:2学分);管理学学科门类各专业应将《习近平经济思想概论》作为专业拓展课程开设。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专题讲义推广使用

按照“试点先行、精准施策、强化教研、共建共享”的路径,选择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动漫与传媒学院开展专题讲义推广使用试点。试点专业应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授课教师团队优化试点课程教学大纲,将讲义内容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

3.推进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

经管文法艺类专业:应在学科(专业)基础课中,至少增设1门科技类课程,如“科技与人文”“数字人文”“人工智能素养”或对现有导论或进展课程进行升级优化;专业核心课程中,至少选择1门课程进行数智化改造,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内容,如“智能财务分析”“数字营销”等;开发数智化赋能实践项目,如“数字人文数据库建设”“AI辅助决策模拟”,纳入实践教学环节。

理工农类专业:在学科(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拓展课中,至少开设1门科技伦理类课程,如“工程伦理”“人工智能伦理”“数据伦理”“生命伦理”“环境伦理”等;将科技史、工程美学与系统思维融入理工农科专业知识体系。

(七)严格对标各级各类标准

各专业须全面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专业评估要求等,对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课程体系、学分结构、实验实践教学比例、核心课程覆盖等核心要素进行逐项比对。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度计算与达标要求

符合度是指培养方案中与各级标准的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相匹配的程度,由课程体系对应度、核心课程开设率、学分学时合规率等权重综合评定。各专业须在提交培养方案时一并提交“专业对标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1),完成符合度自评。原则上,各专业培养方案符合度不得低于各项标准要求。

2.评估与审核程序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对自评结果进行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对标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严重偏离的,直接认定为不符合要求。

3.停招与整改机制

符合度低于标准要求的专业,学校将暂停该专业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并责成所在学院限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方案须重新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内外专家论证、教务处复核,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招生。

4.持续改进要求

已通过审核的专业,仍需每两年对照国家标准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动态微调,确保培养方案始终保持在较高符合度水平。

三、工作程序

1.本次培养方案中期调整工作由教务处宏观指导,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教学单位应组织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学生及用人单位代表等开展论证。涉及其他学院课程的,须征询相关单位意见。

3.各学院完成调整后,须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并由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教务处。

四、进度安排

2026615日前:学院部署微调工作,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2026630日前:培养方案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

2026921日前:各专业修订微调后的教学大纲,经学院论证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五、其他

本次微调方案适用于2026级及以后入学本科生,20242025级学生原则上按原方案执行。 

附件:1.专业对标自查报告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2)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

3)草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