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及往年校级本科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5-12-04 10:23:15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了检查校级本科教学研究课题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和凝练课题的研究成果,切实发挥成果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和成效,现将2023年及往年课题结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及往年立项但未结题的校级普通本科教学研究改革项目、课程思政教育专项、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跨学科教学研究专项。

      二、结题验收条件

  (一)必须完成课题申报书中所列指标。

  (二)项目研究成果需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推广应用,并且教学效果评价良好;项目在研期间须发表与本课题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见刊为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需报教务处备案,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见附件1)。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且仅限延期一次。延期申请书需由课题负责人和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五)如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撤销该课题。

  三、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一)课题组自查并整理结题验收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12月15日前教研平台http://qaujypt.chaoxing.com进行填报,提交《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申报书、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作为支撑材料上传至教研平台,且每个材料为1个PDF。

  (二)学院验收

  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形式由学院自行决定,不少于5位专家),并给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是否完成课题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达到学校的验收标准;

  2.对研究成果水平给出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课题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于12月22日前完成对结题项目的材料审核,并在教研系统http://qaujypt.chaoxing.com中进行审核。

  (三)学校复审

  教务处对通过学院验收的课题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课题统一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并切实做好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对于研究进展缓慢或研究不力的课题,各单位要做好课题研究的督促工作。

  联系人:牛婷婷 58957457

               赵玉婷 58957269

  教务处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教学研究课题延期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