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0 09:17:01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的范围为全校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
以《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青农大校字〔2022〕52号)中“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为准。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达到认定资格的申请人向学院(部)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审核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双师比例要求
学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双师比例须不少于60%。
(二)材料提交
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4日前提交所有申请人员的申请表(申请人及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汇总表(学院盖章)纸质版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shnyxx@126.com。
联系人:吴锦淑 联系电话:58957256
附件1:“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