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10:00:30 浏览数:0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2〕19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且已聘任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
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我校共推荐4名,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二)申报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3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4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由所在教学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推荐。
2.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评选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1.第六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第六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及支撑材料。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aujiaoyan@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楼A115)。
五、其他事项
(一)学校现场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候选人需准备20分钟的ppt现场讲课,内容自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2〕19 号)文件要求。
联系人:于蕾 联系电话:58957269
附件:《关于开展第六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2〕19 号)文件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