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09:51:21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教材选用需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文件,以及我校印发的《青岛农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青农大校字[2021]170号)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范围
1、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精神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的文件精神,开设“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全部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见附件)
2、其他课程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的,要提前半年提交申请,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教材选用程序
1、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各学院(部门)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材选用审核。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等要求提出选用意见,经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备选教材,本学期新选用的教材(含版次更新)要填写《教材选用审查表》(见附件),其他学期已经审核的教材不用再填写此表。学院(部门)教材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备选教材进行意识形态和学术性审核(马工程重点教材不用审查),确定本单位教材选用结果,并在《教材选用审查表》上签署意见,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任课教师按课程号将审核通过的教材录入教材征订系统。
2、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图片或截图生成电子版文档报教务处,打印《学院(部)教材征订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对经由上述程序审议的教材进行教材征订。
三、注意事项
1、同一课程原则上采用同一种教材,每门课程限征订一种教材(成套的教材请按照学期来征订),如确需征订其他教辅教材,任课教师须填写《教辅教材征订申请表》(见附件),经学院(部门)教材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批,不经审批不予征订。
2、教师用书随学生用书征订,不单独征订不同于学生用书的教材。教师用书原则上只在更换教材或者版次更新时重新给与征订。
3、教材征订入口:https://jwglxt2.qau.edu.cn/textbook/
4、教材征订按照课程号录入,同一课程号的不同教学班由一位教师征订教材,其他教师不用重复登录征订。
5、各学院的教学任务有任何修改或增删都可能影响教材征订,应通知任课教师重新登录查看。
6、教材征订时间:2023.6.27-2023.7.3。
各学院(部门)的公示材料截图电子版、《教材选用审查表》纸质版一份和《学院(部)教材征订表汇总表》纸质版请于2023年7月6日前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