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0 08:06:26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0〕1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特别是在教学实践中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能力突出、深受学生热爱、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引起良好社会反响,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的优秀教师。
二、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我校共推荐4名,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应为我校全职教师,人事关系隶属于我校。
(二)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下同)。从事五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由所在教学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推荐。
2.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3天。
(二)申报人员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
1.第五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
2.第五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式4份)。
3.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
4.候选人15-30分钟讲课视频。提报的视频应充分体现候选人的讲课特点和水平,将作为评审专家考察候选人讲课质量的重要参考。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7月13日下午15: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aujiaoyan@163.com,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楼A115)。
联系人:于蕾 联系电话:58957269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青岛高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教工委〔2020〕17号)文件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