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及各项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2-21 10:04:41           浏览数:0

各学院(部)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及各项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及要求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部)院长(主任)为成员的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教学督导员、教务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校级教学督查工作组,负责全校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的部署、指导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各学院(部)和相关教学单位要成立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学院(部)开学初教学工作检查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开学初教学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教学秩序检查等工作。

  二、开学初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一)教学秩序检查

  1.各学院(部)和相关教学单位开学初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要对本单位全体教师的上课准备情况,以及学生返校、到课率、教学秩序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生上课出勤及课堂教学秩序。

  各学院(部)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范》(青农大校字〔2015〕107号),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教学活动,保证教学活动高质量运行。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导者,应对学生上课秩序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学生考勤及课堂教学秩序管理,严格规范学生上课行为,杜绝出现前排大片空位、玩手机、打瞌睡、旷课、迟到等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现象。各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课堂行为规范。

  2.各教学单位应在开课前认真核实、校对本学期课程安排情况,防止课程漏排、少排、多排或时间冲突等情况发生,确保课程安排基本信息(课程性质、起止周、学时等)准确无误,教师实际授课安排与课程表信息完全一致;所有专业班级本学期前半学期、后半学期周学时基本均衡。

  3.由学院自行安排的实验课程,应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参照学校已经安排的课程表及时、合理的进行编排。实验课程表编排完毕后要严格执行,要求将打印版(分管实验院长签字)及电子版于3月13日(第3周周三)前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88030402)。

  4.各学院(部)在开学前应逐一检查所属实验室、机房、画室、制图室、语音室、文体馆(操场)等教学场所的教学设施、实验设备等是否符合教学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听课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新学期听课工作,要组织好学院领导、教学督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同行的听课工作,提前做好听课计划。具体工作要求请参照《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三)教学档案、教学材料的检查、审核和归档工作

  1.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和多媒体课件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教学基本材料的自查工作。组织教师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对教学基本材料的编写、完成、提交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审核,并做好归档工作。各教学单位是教学档案材料的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把教学档案材料质量关。

  具体提交要求如下:

  (1)授课计划、教案提交要求。任课教师应将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教案、授课计划电子版(pdf格式)于3月11日(第3周周一)前上交学院(部)存档。

  (2)多媒体课件提交要求。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多媒体课件审核评价工作组,严格依据《青岛农业大学加强和规范多媒体教学的管理规定》(青农大校字〔2016〕123号)审核利用多媒体授课教师的课件,严禁低劣多媒体课件进课堂,保证多媒体教学授课质量。

  2.试卷装订存档工作

  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试卷批阅及装订规范,做好试卷的检查及装订存档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应针对往年试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四)开学初补考工作

  各学院(部)要做好开学初补考工作。及时通知学生查询考试日程安排,按时参加考试;要对相关学生做好诚信教育,防止考试过程中出现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要做好补考试卷的准备及保密工作,做好考试后的阅卷、成绩提交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大学生实习工作

  根据教务信息网2018年8月份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青农大教发[2018]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有序、规范地部署开展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大学生实习工作。

  (六)继续做好2019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查询确认工作

  2019届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已于去年暑假设置统计完毕,学生本人可以登录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确认自己的学业完成情况。目前已对学业审核数据进行了更新,各学院要继续组织做好查询确认工作,确保在本学期选课之前让每一名毕业生了解自己的学分完成情况,并提醒缺学分的同学及时选课补修学分,避免出现因学生自己计算学分失误造成结业、不授学位的情况。

  (七)教书育人案例编纂工作

  各学院根据教务信息网2018年12月4日的《关于做好教书育人案例征集和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教书育人案例编纂工作,严格审查,每门课程每学分不低于一个案例,各专业间案例不可以重复,每个育人案例字数控制在500-1000字。于3月8日前将电子版本及纸质版(青岛农业大学本科课程教书育人案例审查情况汇总表需要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人:曲韵笙,联系电话:86080263)。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教师和学生及时查看课表,了解开课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并按课程表准时上课,坚决杜绝迟到、缺课现象。

  2.开学两周内,除特殊情况外,全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调停课。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停课者,必须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关于调课、停课、补课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调停课申请表》及时提交教务管理科备案。

  3.各学院(部)、学校检查组应事先做好开学第1周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学院(部)或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联系人:曲韵笙       联系电话:86080263

  邮箱:qndjwk@163.com

 

2019年2月21日

附件: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及各项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