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8 14:40:37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实习学生人身安全,防范化解各类实习安全风险,现就做好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将学生安全作为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统筹本学院实习组织与安全督导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议程序
各学院暑期实习工作安排须由学院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会议审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实训教学具体实施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指导教师配备等关键内容,确保实习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三、强化实习安全管理
(一)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实习前,学院须组织全体实习学生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实习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火、防溺水、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高温、暴雨等)防范应对等,并留存相关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一律不得参与实习。
(二)严格实习单位资质审查。学院须对实习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和应急预案。严禁安排学生到无资质、安全设施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意识形态风险的单位实习。
(三)落实全方位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前须为所有校外实习学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确保保险期限覆盖实习全程。签订规范的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实习指导教师需定期与学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系,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等制度,实时掌握学生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与实习单位对接,开展实习安全风险排查,有风险点要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六)完善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环境,针对性制定本学院《暑期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紧急联系人、报告流程和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梳理统计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按时报送。各学院于7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
1.学院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暑期实习工作的会议记录(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2.《暑期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4.《实习计划及经费预算》
教务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