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鲁教高函[2019]1号,附件1)要求,我校将于2019年1月7日至10日期间组织“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附件1)精神,根据文件要求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国家、省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工作热心负责。
5.身体健康,在职在岗。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办法
1.各单位推荐所属专业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参照附件1中的《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范围》)校内专家2名(符合申报条件的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人员,由相关学院联系通知申报并统筹遴选),同时可推荐行业专家1 名(与本单位联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需确保行业专家能够参加省教指委活动并切实履行职责) 。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推荐人选必须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教育部教指委成员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推荐,自然列入省教指委成员范围,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含自愿申请的教育部教指委成员)须认真填写《2019-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信息表》(附件2),并确保信息准确。
3.由各单位将附件2《推荐信息表》,审核汇总后于1月10日9:00点前将书面稿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ndjfzx@163.com。
联系人:张妮妮 联系电话:88030403
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