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或)毕业证书的公派留学生,可申请我校的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或)毕业证书。
证书申请程序:
(一)交流学校的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翻译件(盖国际合作交流处公章)一式两份,一份存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室;
(二)交流学校成绩单的原件一份,存学校档案室。复印件、翻译件(盖国际合作交流处公章)一式两份,一份存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室;
(三)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公派出国毕业、授学位申请表》,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四)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交至教务处审核;
(五)教务处将相关材料审核后,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和颁发毕业证书;
(六)学生须在获得留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和(或)毕业证书之后,方可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证书和(或)毕业证书申请。申请材料在每年上半年开学后三周内提交教务处。申请通过后随当年毕业生发放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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