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3 14:33:52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2023年转专业通知要求,经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与转入学院会商确定了2023年专业接收学生计划和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
各接收学院请于5月24日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领回,在5月29日之前按要求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接收意见填入申请表上接收学院意见栏,于5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反馈至学籍管理科。
附件:2023年转专业接收计划和考核办法
教务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