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2 11:11:32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内知名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丰富学生学习阅历,拓宽学生视野,提升学生专业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优质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3〕63 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经学校与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以下简称访学学校)友好协商,继续选派若干名本科生到访学学校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标准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在访学高校的学习生活。
二、选拔范围
面向部分专业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派出计划名额
访学学校 |
选拔专业 |
推荐名额 |
选拔名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大学 |
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科学、生物科学(创新实验班)、农林经济管理 |
每个专业推荐2名 |
12人 |
男女各1名; 各专业注明推荐顺序。 |
华中农业大学 |
农学、植物保护、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 |
每个专业推荐2名 |
12人 |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农学院(农学)、植医学院(植物保护)、园艺学院(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科学院(动物科学)、动医学院(动物医学)、资环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 |
每个专业推荐2名 |
14人 |
四、选报程序
(一)学生报名
学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访学生审批表》(见附件2),于2024年7月8日前将纸质审批表交学院教学秘书。
(二)学院选拔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学院根据派出计划组织报名,报名坚持自愿原则;
2.各学院根据选派标准,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2024年7月12日前学院将确定的访学生审批表纸质稿报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发送至qndxjk@163.com。
(三)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访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访学生名单和审批表报送访学学校。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58957257
五、注意事项
1.访学生在访学期间的管理执行《青岛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优质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3〕63 号)。
2.访学时间:2024年8月—2025年7月,具体时间执行访学学校2024-2025学年校历。
3.本次访学可能根据访学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做出调整,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优质教育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23〕63 号)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访学生审批表》
教务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