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08:08:05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要求,结合毕(结)业返校延长修业年限学生(以下简称延修学生)选课、考试等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毕业审核、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延修学生申请
1.通过学校身份认证系统登录教务管理辅助系统。
2.阅读申请说明后,根据本学期个人执行计划完成情况、课程修读与考核情况,确认提交毕业审核、学位申请批次。
二、学院工作
1.通知与落实
因涉及学业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各学院务必通知每位延修学生。
教学秘书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账号登录教务管理辅助系统查看学院学生的申请情况。
2.审核确认名单
教学秘书根据每批次的确认开放时间,分批次下载学生名单,由学院审核后,在批次确认开放时间内完成学生申请确认工作。
三、教务处工作
教务处根据学院确认的学生名单分批次组织学业审核;结合学业审核结果,分批次完成证书、成绩单和学位授予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工作。
四、注意事项
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延修学生,确保学生如期完成申请工作。
申请批次后,延修学生注意关注学业审核结果。如果所申请批次内未通过审核,注意根据学业情况申请后续批次。
本学期未满足或未通过学业审核的学生,注意关注学校选课相关通知,做好学业规划,按照下学期毕业相关通知,做好毕业审核、学位申请工作。
教务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