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14:52:47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2021年转专业通知要求,与转入学院会商确定了2021年专业接收学生计划和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
各接收学院5月28日前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领回,在6月1日之前按要求组织考核,并将考核接收意见填入接收学院意见栏,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反馈至学籍管理科。
附件:2021年转专业接收计划和考核办法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