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0 17:36:36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八条之规定“学生不能在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业,可提出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条件
1. 在校延长修业年限
应届毕业生除本学期所修读课程外,仍达不到毕业条件的;
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学生,辅修专业达不到毕业条件的。
在校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留级至下一届毕业生班级。
2.毕(结)业生返校延长修业年限
放弃本次在校延长修业年限的应届毕业生(学信网完成学历注册);
最长修业年限内结业的或不授予学位的往届生。
二、申请时间及要求
延长时间为一学年,一年后仍然达不到毕业或授学位条件的需重新申请;学费有欠费的学生,请及时缴清后申请。
1.申请在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
4月25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并编班后填写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学院盖章的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及附件2纸质版报教务处审批;附件2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qndxj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2.毕(结)业生返校延长学习年限学生
申请毕(结)业生返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7月9日前将附件3纸质稿(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如不统一印制照片的学生将学信网同版带背胶2寸纸质照片一同交学院。学院审核后填写附件4,7月23日前将学院盖章的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附件4纸质版报教务处审批;附件4电子版发教务处学籍科qndxj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往届毕结业学生需交学信网同版、带背胶的纸质学历照片(照片按证书数收取,自行上交的请背面注明姓名与学号)。
鉴于往届学生因学历照片不足而出现所交照片大小不一、清晰度与质量不佳等问题,学生可使用原图像采集单位按照“2寸8张带背胶数码彩照,图像下方加印‘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号’信息”的标准统一印制,图像制作费10元/人。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照片上交方式。
统一印制缴费方式及要求如下:
(1)搜索微信公众号“青聪拍”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关注微信公众号。
(2)进入首页选择左下方的“其它服务”点击“自助交费”。
(3)选择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农业大学,输入相关信息(其中学号、姓名必须填写正确)。
(4)点击确认交费。
三、延长修业年限学生须在学期开学初进行选课,具体选课、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管理仍由原学院负责。
各学院应严格规范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的手续,对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加强学业指导。
附件2.2024年青岛农业大学在校延长修业年限学生汇总表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毕(结)业学生返校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附件4.2024年青岛农业大学毕(结)业学生返校延长修业年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