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

    2023-11-30 16:13:12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12号)、《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鲁教研发〔2021〕1 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3〕1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增列包括截至2023年已通过教育部备案审批并招收本科生且尚未进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的本科专业、拟面向2024级新生开展且尚未备案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我校2023年通过教育部备案审批并招收本科生的专业有土地科学与技术、农业智能装备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请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附件1)和《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附件2)。2023年12月6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电子版发送至qndxjk@126.com。

       目前,我校共有35个专业面向2022及后续年级学生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具体专业见附件3。各学院根据办学实际,梳理新增面向2024及后续年级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的专业,认真填写《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表》(附件4)和《新增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附件5)。2023年12月6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与信息科,电子版发送至qndxjk@126.com。

       联系电话:58957272

 
教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表 
附件2.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 
附件3.面向2022及后续年级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汇总表 
附件4.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评表 
附件5.新增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