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1 16:55:00 浏览数:0
各学院:
自2024级本科生起,开始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青农大校字〔2024〕109号)。根据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提交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及工作小组名单。根据文件要求,各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的本科生劳动教育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做好组织实施。请各学院提交本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注明组长、成员、联系人。
2.提交学院专业生产技能类劳动实践备案表或申请表。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研究认定依托课程或单独制定开设实践课程方案及认定标准,并提交《学院劳动教育(专业生产技能实践)备案表》或《学院劳动教育(专业生产技能实践)申请表》。
3.提交学院特色专业类劳动实践申请表。各学院组织教职员工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开发建设高质量农业生产类劳动技能类实践项目,并填写《特色专业劳动实践申请表》,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请各学院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劳动教育教研室(知行楼316),电子版发送至3085073407@qq.com
联系人:任磊
联系电话:58957479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青农大校字〔2024〕109号)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