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的通知

    2026-04-03 11:36:03           浏览数:0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元化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欠费情况,且符合所报微专业的其他修读要求;

(三)各微专业具体修读条件详见相应专业招生简章;

(四)每名学生限同时修读一个微专业,已修读微专业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二、微专业设置

本次共设置13个微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1),面向全校招生,具体信息如下: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计划招生人数

短视频制作与运营

动漫与传媒学院

30

人工智能应用

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0

AI艺术设计

艺术学院

3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30

特种食品营养与健康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30

数字贸易与商务

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30

商务数据分析

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30

农产品国际贸易实务(日语/朝鲜语)

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30

国际渔业认证与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30

种子科学生产与管理

农学院

30

智慧园林

园林与林学院

30

智慧政务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30

伴侣动物医学

动物医学院

30

为更好地拓展跨学科知识视野,原则上不建议学生申报与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相近或课程重叠度过高的微专业。

相关微专业招生信息可在相应学院网站的学生通知中查询。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43-9日。

2.报名方式: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择至多一个微专业进行申报。请仔细阅读各微专业招生简章,按要求向开设学院的指定办公室提交《青岛农业大学微专业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成绩单。

3.录取流程:各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制定具体录取办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单个微专业报名人数达10人及以上方可开班,班级规模上限为30人。

请各开设学院于413日上午11点前将微专业拟录取名单(附件3)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褚法政。

教务处将于415日前对各学院拟录取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开课时间及安排由微专业开设学院另行通知。

四、修读管理

(一)教学安排:微专业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周六或周日,具体以各专业课程表为准。

(二)成绩管理: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须按要求参加补考或重修。考核成绩不计入主修专业学业成绩,不影响研究生推免、评奖评优及毕业资格审核。

(三)修读终止: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毕业或结业)离校时,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学习期间,因个人兴趣变化等原因,可自愿向开设学院申请退出,经审核同意后可终止微专业学习。

(四)修业年限:不延长修业年限。学制期满仍未修满学分的,不予办理相关证书。

五、收费与证书发放

收费标准: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标准为100/学分。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

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经开设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向全校学生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兴趣和发展需求跨学科修读。

请各微专业开设学院认真组织报名和选拔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材料报送。

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附件:

1.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2.青岛农业大学微专业报名表

3.###微专业拟录取名单

 

教务处

2026年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