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军事理论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 

    2022-05-30 11:21:26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适应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现面向全校专业课教师招募《军事理论教育》授课教师,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课程基本情况

1.《军事理论教育》

课程性质:通识必修课(理论课程)

开设对象:大一、大二学生

学分/学时:2学分/36学时

二、选聘范围

各学院专业课教师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大学生国防教育,对大学生军事理论教育理解到位,具有较好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素养;

3.熟悉并能结合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四、选聘程序

1.采取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2.应聘教师请于202262日前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军事理论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

3.学院进行审核推荐,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军事理论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登记表、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77457815@qq.com,并将申请登记表、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送至学校武装部(知行楼321)。

五、管理及待遇

1.选聘的授课教师由《军事理论教育》教研室负责管理。

2.凡受聘为任课教师的,授课前须参加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的课程培训、教学研讨等活动。教师原则上承担本学院学生课程授课任务。

3.依据教师的实际工作量统一进行工作报酬核算,发放教学业绩绩效。

 

联系人:马文哲  联系电话:58957505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军事理论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军事理论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