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

    2022-05-30 11:24:19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结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及我校当前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我校专业教育与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的深度融合,构建以“生涯发展启蒙、专业认知进阶、实践能力拓展、职业能力提升”为依托的学生就业发展服务体系,现面向全校专业课教师招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授课教师,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课程基本情况

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课程性质:通识必修课(理论课程)

开设对象:大一学生

学分/学时:1学分/16学时

2.《大学生就业指导》

课程性质:通识必修课(实践课程)

开设对象:大三、大四学生

学分/学时:1学分/15学时

二、选聘范围

各学院专业课教师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了解大学生职业发展特点,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育理解到位,具有较好的教学技能和教学素养

3.熟悉并能结合学科、专业及所属行业发展趋势、用人需求情况等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教育;

四、选聘程序

1.采取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2.应聘教师请于202262日前下载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注:可同时申请两门课程)

3.学院进行审核推荐,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登记表、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qau.edu.cn,并将申请登记表、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送至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知行楼316)。

五、管理及待遇

1.选聘的授课教师由《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教研室负责管理。

2.凡受聘为两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授课前须参加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的课程培训、教学研讨等活动。教师原则上承担本学院学生课程授课任务。

3.依据教师的实际工作量统一进行工作报酬核算,发放教学业绩绩效。

 

联系人:任磊  联系电话:58957055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申请登记表》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授课教师申请汇总表》